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文件 研教发〔2015〕8号 ——————————————————————————————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聘任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201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2014级和2015级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负责落实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任课教师,完成聘课工作,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师聘任计划表》(附件1)。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从各学院(部)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中聘任。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经开课学院(部)同意,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后可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 2.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2014级和2015级研究生授课教师聘任计划表。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份报送学科与研究生处。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落实2014级研究生专业课授课教室后,完成本学院排课工作,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报送学科与研究生处。 4.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设的研究生课程需提交教学大纲。任课教师按照研究生教学大纲模版(附件3)编写本门课程的研究生教学大纲,并于9月10号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2份报送学科与研究生处。 各学院(部)要严肃对待聘课事项,研究生任课教师务必认真完成授课任务,履行教师职责。 附件1、研究生课程教师聘任计划表-模版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附件3:研究生教学大纲模版 附件4:课程库基本信息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聘课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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