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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10-09   审核:屈展】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工作安排

(一)20241021-20241025日,开展论文重复率检测。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按照《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鲁交院发〔202295号),于20241018日前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表及论文WORD电子版全文,研究生工作处统一组织论文查重工作。

(二)20241028-2024113日,完成预答辩。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按照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核研究生学分、科研成果等事项是否满足毕业要求;对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照《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规定》(研学函〔2022〕13号)组织完成预答辩。

预答辩完成后3日内将科研成果佐证材料、预答辩结论汇总表报研究生工作处核查备案。

(三)2024114-20241110日,完成论文格式检测。

学生登录系统(https://sdjtu.lun51.com/yjs)自行进行格式检测。登录账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姓氏拼音首字母大写加上学号后6位,如张三的学号是2020135247,则默认密码为Z135247Z是姓的首字母大写,135247是学号后六位),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学生自行对照检测报告修改格式直到合格,并下载检测合格证明报所在学院。格式检测合格的论文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每个账号可多次检测一篇论文,请勿用别人的账号检测,以免影响同学检测。

(四)20241111-20241124日,完成论文评审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按照《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鲁交院发〔202294号)组织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盲评申请表及送审论文电子版,并审核论文是否满足送审要求(论文中需隐去学号、姓名等敏感信息,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只注明期刊、位次)。审核通过后于2024117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处。盲审结果一般在11月底反馈给各学院。

(五)2024112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一览表》。

(六)2024122-2024126日,完成论文答辩。召开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组织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答辩决议书。

(七)20241211日前,各学院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处复核。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学位申请部分

(八)20241216-20241220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九)20241227日前,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二、学位申请提交材料

1.答辩申请书2份,其中1份学院留存。

2.答辩决议书3份,其中1份学院留存。

3.硕士学位申请书3份,其中1份学院留存。

4.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表决票各1份。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决议书2份,其中1份学院留存。

6.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好的学位论文2本。二级学院严格把关,不符合撰写规范、原创性声明及授权使用证明未签字的论文不予接收。

7.光盘(2张)。终稿电子版刻入光盘时需将封面、原创性说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编辑成1个文档,文件名称为学号-姓名

光盘表面写明学号-工程领域-姓名,粘贴在论文最后一页。电子版内容应与定稿的学位论文印刷版内容相同。

8.研究生答辩照片2张,粘贴在论文封底页。

9.各培养学院将所有毕业生签字授权的终稿论文(PDF版和WORD版)以学号-姓名格式统一命名,并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放入两个文件夹中,打包发送至研究生工作处张杰名下。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学院做好学位授予各项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满足我校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学位申请表等材料填写格式正确,内容无误。

2.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收时间为1211日。


                                  研究生工作处

                                                                                                                               202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