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发〔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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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
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6 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14级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申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院所属导师和研究生申报,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研究生,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二、学校组织评审:学校根据所报材料和实践成果情况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省级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
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16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申报书及成果材料等报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除附件3一式1份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一式2份报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2份报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6年6月7日
附件:山东省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