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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6-26 】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发〔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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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

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4]6号,网址为http://www.meng.edu.cn/publish/gcss/294/2014/20140613092233016380076/20140613092233016380076_.html)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依照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见附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要求撰写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校级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

3、通过遴选,学校上报一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三、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务必于201473日前将申报表(word格式,见附件)和信息表(excel格式,见附件)通过办公网发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刘瑾名下。

附件:申报材料.zip

2013年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