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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5-13 】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文件

研教发〔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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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交通学院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交院研发〔2015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15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公共课、专业课任课教师、及研究生管理人员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范围

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2015年项目申报应当紧紧围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重点面向以下领域。

(一)深化招生改革、完善选拔办法、健全招生机制、优化类型结构、提高生源素质;

(二)改革导师评定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健全权责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建设和案例教学、强化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加强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

(四)推进校企合作、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加强论文管理、保障论文质量、预防和打击论文作假、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六)改革评价机制、加强质量监督、强化主体作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七)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八)加大投入、强化条件保障、完善奖助政策、建立科学研究和实践平台、加强培养条件建设;

(九)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调整服务面向、开展战略研究、加强文化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学的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及学位建设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申请人填写《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培养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或《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申请书》一式2份,由所在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所在学院(部)无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出具推荐意见,于522日前将电子文本和申报材料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培养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申请书》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513

附件:研发2015[7]-关于组织申报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