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快讯 > 正文

关于开展“研究生劳动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01 】

关于开展“研究生劳动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促进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劳动观、成才观,研究生工作处决定,开展2021年劳动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现劳动之美,创造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

20219月定为“劳动教育月”,2021级研究生新生为主体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活动。

三、活动内容

开设劳动教育,涵养劳动情怀

各二级学院围绕此次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研究生解读“爱劳动”的精神实质、劳动道德模范等事例,宣传新时代工匠们对自己热爱的事业敢于传承、钻研和创新的内在品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教师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培养学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让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举办劳动主题作品征集,交流劳动收获。

通过征文、小报、短视频或劳动创造成果展示等形式征集劳动教育作品,展现新时代劳动精神,交流参加劳动实践的收获,引导研究生向劳动模范学习,向身边榜样看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深刻理解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切实树立终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观念,在广大研究生中掀起崇尚劳动、致敬劳动者的热潮。

开展劳动实践,发现劳动之美

将劳动教育融入日常,统一谋划,一体部署,围绕基础在宿舍、重点在校园、结合在专业、影响在社会、核心在价值、关键在行动,开展本次劳动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每名研究生应至少进行3次个人学习科研生活区域(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的体力劳动,同时在活动期间内还应至少参加1次面向校园和社会的体力劳动,让研究生在感受劳动带来的变化中理解劳动光荣,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发现劳动之美。

四、活动要求

1.明确意义,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月”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到工作有计划、监督有保障、落实有成效,将劳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2.创新载体,注重长效。各二级学院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教育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在劳动教育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通过校园网、宣传栏、主题标语等形式,宣传劳动教育。

五、其他说明

各学院请于108日前,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月”主题实践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到研究生工作处王文慧站内信。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