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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06 】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

研教发〔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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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均为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研究生导师无特殊情况需参加预答辩),并指定组长1名。

2. 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需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通过学位论文检测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后方可参加预答辩。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原则上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3. 二级学院组织预答辩之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4. 预答辩小组在预答辩结束后给出相应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结论。

5. 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6. 各二级学院应在415日前组织完成预答辩工作并填写《预答辩汇总表》一式二份,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和预答辩汇总表作为教学存档学院留存一份,报送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一份。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646

附件:预答辩.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