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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2 】

各相关二级学院: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 2021年省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21〕21号)文件精神,现进行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国家奖学金仅限2019级研究生参评。因上级下达我校仅有6个名额,依据各学院2019级研究生规模,交通土建工程学院限推荐5名研究生,其他各二级学院限推荐3名研究生到研究生工作处参评。具体推荐办法按照《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鲁交院研发〔2018〕116号)、《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鲁交院研发〔2018〕117号)执行。请各二级学院将公示后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前报送到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