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14年下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安排,并及时传达给各有关导师和毕业生。
一、工作安排
1、10月15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有关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答辩申请表)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备案。
2、10月15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申请纸质版和论文电子版由班长汇总后交学科与研究生处进行检测。
3、10月20日前,研究生处将论文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公布盲审论文名单。
4、10月25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盲审论文作者将其学位论文送研究生处组织盲审。
5、11月1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每人填写打印2份论文评阅书和2册盲审论文交学院,学院审核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审核通过后将参加盲审的论文交研究生处,其他论文由学院自行组织送审,报送研究生处论文题目清单。
6、11月20日前,各学院将评审意见及时反馈导师和研究生,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外审通过后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
7、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核、领取答辩表决票及其他材料最迟办理时间为11月30日。
8、论文答辩应安排在12月5日前完成。
9、学位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12月10日,各学院按指定时间(见附件2)将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二、学位申请
1、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人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另需再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和复印件1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5份,不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信息刻入一张光盘,研究生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刻录成光盘,刻录共3份,光盘表面写明“学号-工程领域-姓名”,电子版内容应与定稿的学位论文印刷版的内容相同,需将“封面、独创性说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含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等编辑成1个word文档,文件名称为“学号-工程领域全称-姓名”,如“1043104001-交通运输工程-张三”。
2、时间安排
以上提交材料各学院审核无误后,须按指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处复核。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受时间为12月10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将延期毕业。
三、其他说明
请各有关学院及申请2014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w完成时间 | 相关人员及需要完成的任务 |
研究生 | 二级学院 | 学科与研究生处 |
9月25日前 | 研究生准备好论文中期检查材料,填写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2份。 | 开展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检查表1份和中期检查汇总表一份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 导师根据检查结果加强对研究生后期论文工作的指导。 | |
10月15日前 | 1. 研究生到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中下载《山东交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填写、打印后连同所有申请学位的原始材料交至二级学院。 2. 研究生填写山东交通学位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纸质版,研究生班的班长将参加学术规范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去掉中英文摘要、目录、致谢和参考文献)和申请表汇总报送学科与研究生处进行检测。 | 整理申请毕业研究生信息。 | |
10月20日前 | | 1. 审查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研究生学术报告系列讲座登记表、中期考核表、硕论文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研究生实践登记表),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按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其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 2. 将审查通过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审核汇总表及答辩申请表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 完成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按领域(交通2份,船舶1份)随机抽取3份并公布盲审论文名单。 |
10月25日前 | 研究生准备学位论文预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初稿、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表、预答辩登记表)。 | 1. 学院秘书在预答辩前整理预答辩材料并交给预答辩小组提前审阅。 2. 认真组织预答辩活动,并将预答辩结果及时告知研究生。 秘书将预答辩登记表一份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 | |
11月1日前 | 按照要求填写并打印《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将装订成册的2本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和有关致谢的信息)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 1. 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不合格者必须修改后重新装订。 2. 审核通过后将盲审的论文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其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同时报送学院论文所有学位申请人员论文题目清单,评审要求请参照《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规定(暂行)》和《山东交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鲁交院研发〔2013〕9号文件。 | 联系校外送审专家;完成盲审论文的整理及外送工作。 |
11月20日前 | 根据盲审反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并认真准备答辩工作。 | 及时将论文评审意见反馈至导师及毕业生。 | 1. 将论文盲审意见尽快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2. 发放答辩表决票。 |
12月5日前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山东交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鲁交院研发〔2013〕9号文件) | 将答辩安排提前交于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审核后及时张贴海报、发布网上通知,认真组织各次答辩活动。 | 审核各学院答辩安排,学习、观摩答辩过程。 |
12月15日前 | 1. 装订学位论文5本和3份论文光盘交至学院秘书(具体要求参照《山东交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研教发〔2013〕12号)) 2. 完成个人学位存档信息的整理。 | 1. 安排、召开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 整理学位申请信息。 3. 将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交至学位办。 | 整理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信息。 |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