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 2021 年省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21〕21号)文件精神,现进行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学业奖学金按文件要求,2021级研究生由研究生工作处根据新生入学成绩进行排序,确定等级。2019、2020级研究生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评定。评选过程中达不到评选等级要求条件的研究生不得参评相应等级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鲁交院研发〔2014〕4号)、《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研学发〔2014〕3号)执行。请各二级学院将公示后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0月22日前上报到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