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发〔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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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山东省学位办下发《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请人请注意《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中“推荐的人选须具有5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所指导研究生自2011年以来至少有两届毕业生(第二条推荐范围)”即推荐的人选须带研究生满5年以上(省内高校即可)且有满2届毕业生(省内高校的),申请人9月18日前按培养点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择优推荐1名指导教师,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学校组织评审:学科与研究生处组织根据所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1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省里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
三、材料报送:各学院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评审表及一览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年9月15日
附件:研教发2015【10】号-关于转发推荐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