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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研究生选择领域、指导教师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7 】

关于2021级研究生

选择领域、指导教师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鲁交院发[2021]5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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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生互选

(一)互选时间

20219月16日——9月22日。

(二)互选对象

全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和2021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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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选要求

为促进指导教师与研究生之间相互了解,建议各培养学院为导师和学生搭建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如学术报告会、师生见面会等。同时,建议参与互选的指导教师及时更新各学院导师栏目下本人信息,方便学生更好的了解导师情况(附件1)。

未通过今年导师考核者或因公、因私出差或出国(境)离校6个月以上者不参与本次师生互选。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文件第十六条,每位研究生导师每届指导研究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部分学院因领域导师数量不足,可适当放宽。

(四)互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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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导师互选

研究生填写《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2),每位学生根据个人意愿排序选填不超过2名导师,被选导师同意指导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师生互选生效,导师并签订《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导师责任承诺书》(附件3)。

2.兼职导师互选

兼职导师与归属学院签订《山东交通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协议》(附件4)后进行互选,互选完成后兼职导师委托校内导师代为指导,一并填写《研究生指导委托书》(附件5)和《承诺书》。

师生互选不成功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学院负责与研究生协调推荐选定导师。

研究生秘书填写《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6),将附件1到附件5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师生互选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根据2021版培养方案(附件7)内容在学院和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方向进行选课,填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附件8),研究生秘书汇总核对研究生选课情况,对于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培养学院负责与导师、研究生协调重新选课,并在学院指导下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里选课(网址:http://192.168.253.97:8080/login.html)。

各学院对培养计划审核通过后将培养计划(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工作处审批备案。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一般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批通过后将原有留存培养计划全部更换。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师生互选指导教师、研究生名单

2.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3.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导师责任承诺书

4.山东交通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协议

5.研究生指导委托书

6.师生互选汇总表

7.2021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

8.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研究生工作处

       2021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