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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7-02 】

关于遴选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监控,切实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鲁交院发〔2022〕55号,附件1),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的推荐和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研究生教育督导人选采取培养单位推荐、学校聘任方式进行。相关学院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推荐工作,符合条件导师自荐,学院推选,填写《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成员推荐表》(附件3)、《山东交通学院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推荐教师名单报研究生工作处。

二、推荐条件

督导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研究生教育,有较强的责任心,治学严谨;

(二)我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三)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丰富,指导过两届及以上研究生。

三、研究生督导工作内容:

(一)对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过程进行督导;

(二)对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思想政治引导等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对研究生学位工作进行督导。对研究生开题报告汇报、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等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四)对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满意度调查,每学期一次;

(五)完成研究生工作处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材料报送

研究生培养单位6月23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送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电子版站内信传刘瑾名下。

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最终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成员名单并正式公布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2.山东交通学院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成员推荐表

4.山东交通学院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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