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
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 代码:085223
研究方向: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培养单位: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能够从事相关领域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具体培养目标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创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能广泛扎实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船海工程专业知识,有较强地科研工作能力和一定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
4. 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相关科学研究和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性能分析、结构强度校核、新材料成型加工工艺、制造、检验、维修等相关技术开发工作,以及运行管理与经营销售等工作。
二、入学要求
招收对象主要为大学本、专科毕业生,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主要研究方向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方向以船舶工业、海军装备和海洋工程为应用领域,以水面和水下运载平台与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论证、设计、建造为主要研究内容。
四、培养方式
1.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
2.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可以在生产现场或工程单位完成。
3.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企业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专家人员联合指导。
五、培养年限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年。研究生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原则上在校内进行,要求1年内修完全部课程教学学分;专业实践要在企业进行,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5年;学位论文要结合专业实践进行,论文工作的有效时间不得少于1年。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课程设置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本方向研究生课程原则上1年内完成。
2.课程分类及学分要求
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由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组成,其中学位课应不低于17学分。学位课包含公共课、专业核心课程,非学位课包含其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体系如下:
(1)公共课(9学分):政治理论课和英语课等,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由学校统一做出安排。
(2)基础理论课(9学分):工程数学类课程、专业英语、知识产权及信息检索。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10学分):根据研究方向,选择对应课程。
(4)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根据研究方向需要,选择选修课。
3.其他必修环节学分要求
必修环节(33学分):
学术讲座 0学分
开题报告 0学分
专业实践 33学分
4.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要求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2门,成绩不计入总学分,具体课程参见课程设置表。
5.课程考核要求
必修课程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进行;选修课考核一般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实践环节考核采用汇报、评议、鉴定方式进行。
表1: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方向)
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学位课 | 类型 |
1 | 2 | 3 | 4 | 5 | 6 |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 | | | √ | 必修 |
自然辩证法 | 18 | 1 | √ | | | | | | | 选修 |
管理学基础 | 36 | 2 | √ | | | | | | | 必修 |
英语 | 72 | 4 | √ | | | | | | √ | 必修 |
基础理论课 | 矩阵论 | 54 | 3 | √ | | | | | | √ | 必修 |
数值分析 | 36 | 2 | √ | | | | | | √ | 必修 |
专业英语 | 36 | 2 | | √ | | | | | | 必修 |
知识产权 | 18 | 1 | √ | | | | | | | 必修 |
信息检索 | 18 | 1 | √ | | | | | | | 必修 |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先进设计方法与技术 | 36 | 2 | | √ | | | | | √ | 必修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先进制造技术 | 36 | 2 | | √ | | | | | √ | 必修 |
计算机辅助船艇设计制造 | 36 | 2 | | √ | | | | | √ | 必修 |
船舶计算结构力学 | 36 | 2 | | √ | | | | | | 必修 |
动力装置原理与设计方法 | 36 | 2 | | √ | | | | | | 必修 |
专业 选修课 | 船舶计算流体力学 | 36 | 2 | | √ | | | | | | 必修 |
振动理论与声学原理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高性能船舶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企业新技术应用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船舶与海洋工程波浪力学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涂装先进技术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船舶建造新工艺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船艇室内设计 | 36 | 2 | | √ | | | | | | 选修 |
补修课程 | 船舶设计原理 | 36 | 0 | | | | | | | | 同等学力、跨专业必选 |
船舶强度与结构设计 | 36 | 0 | | | | | | | |
其他必 修环节 | 专业实践 | 1.5年 | 33 | | | √ | √ | √ | | | 必修 |
开题报告 | | 0 | | | | √ | | | | 第4学期末 |
学术讲座 | | 0 | √ | √ | √ | √ | √ | √ | | 不少于8次 |
七、实践
实践环节安排在第3~5学期,研究生直接参与企业工程项目或科研工作。实践方式采取现场教学与实习、工程实践、科研三类实践活动的结合。实践内容包括项目认知、项目规划设计、生产管理、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全日制研究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8个月,考核合格获得33学分。指导教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计划,指导其开展实践学习。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通过考核者取得相应学分。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专题研究、论文撰写、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
1.论文选题
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选题必须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选取。
(1)产品研发:生产实际的新产品研发、关键部件研发及对国外先进产品的引进消化再研发;包括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2)工程设计:指综合运用工程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技术经济、人文和环保知识,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设备、装备及其工艺等问题开展的设计。
(3)应用研究:指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问题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应用性研究。研究成果能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4)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指一次性大型复杂任务的管理,研究的问题可以涉及项目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或者项目管理各个方面,也可以是企业项目化管理、项目组合管理或多项目管理问题。工程管理是指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为基础的工程任务,可以研究工程的各职能管理问题,也可以涉及工程的各方面技术管理问题等。
(5)调研报告:指对相关领域的工程和技术命题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本质,找出规律,给出结论,并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2.开题报告论证会
研究生要阅读文献并写出开题报告(查阅中、外文资料数量一般应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5篇)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开题报告应明确论文工作计划、研究内容与方法、完成期限和预期成果等。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不允许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须于第四学期末之前完成。
3.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学科与研究生处会同相关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未按期完成论文工作进度计划的研究生,给予警示,并在后期或学位论文答辩中重点督察。
4.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经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研究生所在学院需组织3-5名本学科专家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不合格者,不允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5.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重复率高于20%的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重复严重的须推迟答辩。
6.学位论文部分匿名评审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部分盲评制度,学位办公室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审。
7.学位论文答辩
由该领域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5名校内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至少2位是校外同行、企业或科研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校外专家担任,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2/3以上(含2/3)同意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要严肃认真,做到公正、公开、严格。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实践环节并通过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被授予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