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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08 】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关于做好

2018届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教函〔20186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规定》,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均为相关学科专业导师,并指定组长1名。

2.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论文初稿、通过论文检测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后方可参加预答辩。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3. 二级学院组织预答辩之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

4. 预答辩小组在预答辩结束后给出相应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结论。

5. 预答辩小组成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6. 各二级学院应在2018年4月4日前组织完成预答辩工作并填写《预答辩汇总表》二份,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和预答辩汇总表学科与研究生处和学院各留存一套。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838

研教函〔2018〕6号-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8届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