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发〔2013〕3号
——————————————————————————————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课程聘任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
根据201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发给你们,请各院(部)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填写《2013-2014(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师聘任计划表》(附件1)。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从各院(部)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经开课院(部)申请,学科与研究生处批准同意后也可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学。
2.研究生教材尽量选用工程硕士教指委推荐教材(附件2)。由一名教师承担课程的,可购买两本教材;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的,最多可购买三本教材,学科与研究生处留存一本教材。教师凭购书发票到学科与研究生处报销书费。学生教材由研究生个人购买。
3.各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聘任计划表。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请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聘课任务。
附件:2013-2014(1)学期研究生聘课相关材料.zip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