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发〔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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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课程聘任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根据201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发给你们,请各院(部)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填写《2013-2014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师聘任计划表》(附件1)。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从各院(部)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经开课院(部)申请,学科与研究生处批准同意后也可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学。
2.各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聘任计划表。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请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聘课任务。
3.各院(部)落实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授课教室后,完成本学院研究生课程的排课工作,填写《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表》(附件2)。
4.本学期新开设的课程和之前开设的课程有任何变动的,需重新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请任课教师按照研究生教学大纲模版(附件3)编写本门课程的研究生教学大纲,并于2013年1月3号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系院章)报至学科与研究生处;
附件:1.2013-2014(二)学期2013级研究生课程聘任计划表.xls
2.2013-2014(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师课程表.xls
3.研究生教学大纲.doc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