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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选择专业方向、导师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13 】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

研教函〔201825

山东交通学院

关于2018级研究生选择专业方向、导师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2018级研究生:

2018年导师遴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启动2018级研究生选择研究方向及师生互选(导师、副导师)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

1.参与互选学生为2018级研究生新生。

2.根据2018年研究生录取规模及导师情况,经研究,每位研究生只能选择1位导师对其指导,每位导师每级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互选前研究生应与老师进行充分交流,达成一致。

3导师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如需其他教师协助共同指导研究生,导师向研究生推荐副导师人选,经导师、副导师、研究生三方同意后填写《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审批表》。

4研究生填写导师确认表、副导师审批表(根据需要填写)一式四份,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学院填写意见后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并各留存一份。

4.研究生所选研究方向及导师、副导师一经确定,一般不予更改。

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由于研究方向不同,学院、导师、研究生根据2018版培养方案一起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导师和学院审核后,研究生将计划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一式四份)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并各留存一份。

三、其他

导师选聘和制定培养计划等工作于9月2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附件1:《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择专业方向与导师确认表》(研究生填写)

附件2:《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审批表》(副导师填写)

附件3: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培养领域及方向一览表

附件4: 2018年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名单

附件5: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6: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导师、学院共同填写)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8912

研教函〔2018〕号---学科与研究生处关于2018级研究生选择专业方向及导师、副导师及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的附件2018.9.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