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函〔2017〕19号
学科与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实践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5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相关规定,现将2015级研究生实践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学生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实践登记表》、《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研究生实践日志》、《研究生实践鉴定表》,学院成立至少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专家考核组并安排具体考核工作。考核以实践学习成果汇报会的形式进行,主要根据研究生制订的实践计划(包括实践目的、实践要求、实践预期成果等),参照研究生实践工作完成情况,结合校外导师意见,考核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出实践成绩。
实践汇报会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审核后连同《研究生实践汇报答辩记录单》、《研究生实践计划表》各一份一同报学科与研究生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