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研教函〔2017〕17号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6级交通运输工程领域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2016级交通运输工程领域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即将开始,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安排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研究生实践时间为2018年3月-2019年3月,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
二、实践计划制订
各学院安排落实研究生的实践任务、校外指导教师,明确研究生实践目的、实践内容、实践要求、实践考核等内容。
研究生专业实践可以和学位论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增强专业实践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专业实践实效和学位论文质量。
专业实践开始后,各学院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研究生实践信息汇总一览表》(附件1)和《山东交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附件2)、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校外指导教师互选确认表(附件3),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登记表》(附件4)并撰写实践报告(附件5)、实践日志(附件6)及实践鉴定表(附件7),经考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三、其它工作
1.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实践工作,成立专业实践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学院要把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结合起来,为研究生创造良好实践条件。
3.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外出实践的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山东交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安全管理办法》,并与外出实践的研究生签订安全协议书(附件7)和购买保险。
4.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期间,学院应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前往实践教学基地调研,检查、督促实践教学活动的落实情况。
附件1:研究生实践信息汇总一览表
附件2:山东交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
附件3: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校外指导教师互选确认表
附件4:山东交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登记表
附件5:山东交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报告
附件6:实践日志
附件7:山东交通学院实践鉴定表
附件8:实习安全协议书
附件9:研究生校外导师一览表
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9日
研教函〔2017〕17号-关于做好2016级交通运输工程领域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