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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7-02 】

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增强研究生教学成果获奖竞争力,力争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更好成绩,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通过3年时间,培育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实现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的稳步增长,显著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育类别

重点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限1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较高的研究生教学研究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梯队构成合理,内部分工明确,形成整体合力。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和参与申报1个项目,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申报的项目须有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四、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版《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连同支撑材料电子版5月30日前一并站内信传研究生工作处刘瑾名下。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10项作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予以立项。

五、实施与管理

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经费采用成果导向制,每年学校对已获成果如教研论文、新闻报道等进行补助。

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尽快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对标建设任务着手实施。实施过程中,研究生工作处组织专家每年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能按时实施或中途停止的项目,学校将撤销立项。

六、验收

项目建设期满后,研究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和认定,履行结题手续。对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直接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奖评选。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