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文件
研教发〔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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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安排,并及时传达给各有关导师和毕业生。
一、工作安排
1、3月24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有关学院于4月4日前将审核材料(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答辩申请表)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备案。
2、4月4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申请纸质版和论文电子版由班长汇总后交学科与研究生处进行检测。
3、4月8日前,研究生处将论文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公布盲审论文名单。
4、4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5、5月20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每人填写打印3份论文评阅书和3册盲审论文交学院,学院审核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审核通过后将参加盲审的论文交研究生处,其他论文由学院自行组织送审,报送研究生处论文题目清单。
6、5月20日前,各学院将评审意见及时反馈导师和研究生,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盲审(外审)通过后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
7、5月20日前,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学院领取答辩表决票及其他材料。
8、5月31日前,完成本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9、学位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6月5日,各学院在6月5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二、学位申请
1、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人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另需再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和复印件1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6份,不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信息刻入一张光盘,研究生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刻录成光盘,刻录共6份,光盘表面写明“学号-工程领域-姓名”,电子版内容应与定稿的学位论文印刷版的内容相同,需将“封面、独创性说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含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等编辑成1个word文档,文件名称为“学号-工程领域全称-姓名”,如“1043104001-交通运输工程-张三”。
2、时间安排
以上提交材料各学院审核无误后,须按指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处复核。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受时间为6月5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将延期毕业。
三、其他说明
请各有关学院及申请2016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25日
附:学生学位材料个人档案一览表
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处提供)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研究生处提供)
研究生个人成绩单(研究生提供)
授予学位发文(研究生处提供)
硕士学位申请书(研究生、学院提供)
答辩决议书(研究生、学院提供)
附:研究生在校期间档案一览表
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处提供)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研究生处提供)
研究生导师确认表(研究生处提供)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处提供)
成绩单(研究生提供)
专业实践登记表(研究生处提供)
中期考核(研究生处提供)
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研究生处提供)
学术报告(研究生、学院提供)
论文检测报告(研究生处提供)
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学院提供)
答辩申请书(研究生、学院提供)
预答辩登记表(研究生、学院提供)
论文评阅书(研究生提供)
答辩表决表(学院提供)
答辩决议书及记录(研究生、学院提供)
硕士学位申请书(研究生、学院提供)
建议授予学位表决票(学院提供)
授予学位学校发文(研究生处提供)
论文(研究生提供)
论文光盘(研究生提供)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材料2015.11.25 -研究生.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