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山东交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基本要求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1-17 】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保障论文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条 论文选题

研究生论文选题前应在导师指导下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并对资料作出分析。选题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论文选题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题目类型。

(二)论文选题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特长和导师学科专业,落实课题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条件,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和专业实践相结合,也可依托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选题。

(三)选题要适宜,难度得当,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不能照搬别人的成果,重复别人的工作过程,在时间安排上要留有余地,应能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第二条 开题报告的内容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说明选题来源和依据、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开展此课题研究的目的;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说明当前研究领域学术现状、发展动态和最新成果等;

(三)研究方案。说明拟解决的生产实际主要问题和关键技术、拟采取的技术线路、实施方案;

(四)预计可获得的成果,可能取得的创新之处;

(五)研究计划进度及时间安排。

第三条 开题报告时间及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完成。开题通过后至少满一年允许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开题的,须向研究生培养学院提出推迟开题的书面申请,并注明预期开题时间,延期开题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二)研究生根据论文选题阅读不少于40篇的国内外科技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并写出5000字左右的书面开题报告。

第四条 开题报告组织和管理

(一)研究生填写《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和所在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

(二)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设组长1名,考核组对研究生的课题选题、研究方案、可实现目标等作出评价。

(三)开题报告论证会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涉及保密事项的选题除外)。各培养学院提前将开题报告论证会的时间、地点、报告人、论文题目等信息进行公布,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四)涉密研究项目的开题,依据《山东交通学院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办理相关申请与审批手续,培养学院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做好开题工作。

第五条 开题报告成绩和结果处理

(一)开题报告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核组根据《山东交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平均分60分及以上的为开题通过,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平均分低于60分的需重新申请开题。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的,取消其学籍。

研究生开题时间和成绩以研究生最后开题通过记录为准。

(二)研究生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换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改课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和培养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可重新开题,开题报告时间顺延至下一轮。

(三)如果学位论文题目仅做文字修改,但主题和研究内容与开题时保持一致,研究生填写论文题目修改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由考核组审查并给出是否认可的结论。否则按更换论文选题处理,重新开题

第六条 开题报告等资料的存档

研究生在开题通过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对学位论文整体方案进行补充和修改,并于两周之内以学院为单位将完善后的开题报告(包括详细文献综述)原件报研究生工作处,复印件由本人、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留存一份。

研究生秘书填写《二级学院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与研究生开题报告一同报研究生工作处存档。

第七条  由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山东交通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研教发〔201911号)同时废止。